一般来说,我们都会认为,在离职的时候写因为“个人原因”离职,就完全跟单位没有关系了。
但是,有以下这种情况,也是可以和单位申请经济赔偿金的。
离职的文件内容相互矛盾
假如在离职证明上写的是“个人原因”,但是在保险解除等其他文件上,单位写的是“辞退”或“开除”,那就说明劳动者并不是主动申请离职的。
如果离职证明和保险解除等其他文件,发生在同一天,并且公司拿不出劳动者是主动离职的原因,那么劳动者如果想维权,并想拿经济补偿金,成功几率是很大的。
离职时“个人原因”要慎写
而且,劳动者在离职时,也要谨慎填写“个人原因”,一般填写个人原因,是为了证明辞职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,也就意味着,如果单位做法没有违法之处,单位就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。
所以,如果是被开除或者辞退,就不要填写个人原因。以免为后续维权造成障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