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劳动法规定,员工试用期内提出离职,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正式员工提出离职,需要提前30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,期限一到立马可以走人,根本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。
第一,不批准是不合法的。
劳动法规定,当劳动者需要离职时,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所以当你需要离职时,只要你提前30天写好辞职报告,交到你领导的手中,时间一到你就可以辞职走人,不需要办理什么交接,更不需要办理离职手续,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用人单位欺负你们不懂法。
第二,不批准可直接走人。
当劳动者提出离职,并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时,只要时间一到,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,劳动者都可以直接走人,换句话说打招呼是情分,不打招呼是本分,只要你把辞职报告递交给领导,就意味着离职程序已经生效,这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。
第三,离职后要结清工资。
很多员工他们没有法律观念,他们认为领导没有批准,他们就无法离职,甚至还有一些单位领导没有批准,离职就直接扣工资,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,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你的劳动报酬,甚至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。
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欺负员工不懂法律,他们采用各种方式忽悠员工,就是为了让员工创造最大利益,其实这不仅涉嫌违法,当员工起诉甚至有赔偿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