辞职后待业,对原来缴纳的五险一金还是花点时间去理清楚的,一般情况下,个人辞职后,就不再有“五险一金”的概念了,辞职后,在个人名下的就只剩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与住房公积金。那么辞职后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何来处理呢?
第一,如果短期待业,还有意愿在当地继续工作的。
如果辞职后只是短期的待业,休息一两个月后,在当地找到新工作后继续就业的,这种情况社保属于同一个统筹区,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。重新就业后,由于原来的单位已经办理了减员,你的五险一金已经处于停缴状态,重新上班后,可由新单位办理增员继续缴纳,但是新的用人单位不一定会缴纳住房公积金,这时住房公积金可以暂时不管,到了规定的取现时间,可以去取现。但是中间停缴的月份不算缴费年限,医疗保险处于断缴状态,重新交纳后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,前后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。
第二,如果辞职后不打算上班的,在同一户籍地的可以转成灵活就业人员。
辞职后,如果不打算上班的人员,以前的社保缴纳属于你户籍所在地,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在原参保地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,失业保险、生育险、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没有办法再缴纳,住房公积金待锁定期结束后,可以办理销户或是取现。
第三,以前单位不在户籍所在地,个人无法继续在当地缴纳。
以前单位不在你户籍所在地的,不能以个人身份在当地继续缴纳,需要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你的户籍所在地,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,失业保险、生育险、工伤保险由于没有个人账户,也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,所以无法转移,但是不影响今后办理退休和就医,住房公积金由于个人身份无法缴纳,也没有必要转移,只能作为取现处理。
总之,个人辞职后,对于五险一金的损失是非常大的,辞职后应当花时间去办理相关后续事宜,允许个人继续缴纳的,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,不在户籍所在地的,需要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户籍所在地,才能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