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劳动者觉得,还没有转正,因此辞职不用太正式,直接走人就可以了。其实不然,一般来说是需要提前三天提出来的,有些公司没有严格的离职手续,因此提出第二天交接好工作就可以离开公司了。但是有些公司有严格的规章制度,因此若直接走人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。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师事务所蒋思思律师解析。
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有什么影响
在试用期内,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,用人单位也不存在《劳动法》38条的情况,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,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,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、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,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。
《劳动法》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,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,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蒋思思律师补充:
法律规定的试用期辞职程序
《劳动法》第 37条规定:“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”据此,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。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:
试用期辞职,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,落款日期为当日,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,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,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。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,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,双方签字(包括物品交接等)。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,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(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,盖章方可),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