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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?公司为员工办理离职应注意什么问题?

时间: 2019-09-20 10:57:45阅读:

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代表,雇用员工和解聘员工基本上都是每天可能发生的事。合法的解聘员工,办理员工辞职手续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。

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?公司为员工办理离职应注意什么问题?

任何一家公司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,在没有法定理由的前提下,都是不能随随便便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。但是当员工与公司已经符合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条件时候,公司应如何正确的与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。比如说,当员工是因为个人原因,主动提出离职时,按照法律规定,员工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。这时,作为公司一方,要主要看一下,员工辞职书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什么?如果是“个人原因”辞职就不能写其他原因,如:公司不发工资、不上保险等原因。因为如果员工是因为公司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离的职,公司是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。

关于如果员工只写“因其个人原因,或者家中有事等”离职,这样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但是这个协商有可能是员工主动提出来的,也有可能是公司主动提出来的,这个就很关键了,因为如果是员工先提出的,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,但是如果公司先提的,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。但是有时候,虽然是员工先提出的,但是在辞职书上却写的是,经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,或者直接写的是“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”没有写明哪方提出,这些对于单位来说,都是存在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风险。这主要是为了区别责任。如果是员工先提出离职时,一定要让员工在离职书上写明,是员工主动提出或者员工因个人原因进行的离职,这样,公司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在办理离职手续时,已结清的事项应该详细明了

好多公司经常只写上,工资已结清,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,其实这还是不够全面的,比如除了正常工资,平时工作时可能还有加班费、年假未休的加班费、有的单位还有高温津贴,绩效工资、提成、奖金、取暖费等。如果有这些费用,最好把这些费用都列上,这样避免,有些员工会回过头来找单位继续要这些费用。

有些公司会让员工写上“本人再无任何未结清的权利款项,本人不再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究单位的任何责任”以此来规避员工离职后再向公司索赔的风险。其实这种条款是一种免责声明,有些时候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的,但也不绝对,还要看具体情况。比如,如果员工出现了工伤或职业病,而单位没有为员工申请工伤保险,或者没有赔付相关款项,即便员工签署了刚才这样的免责条款,依然还是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的。所以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是万能的,还要看具体情况。

需要注意的是,要让员工写清离职的时间

因为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形成权,只要一经作出就是生效的,所以员工什么时候离职这点很重要。因为根据法律规定,在公司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,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,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通知公司,如果员工没有按此期限提出,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公司是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的。所以在辞职申请书中一定要注意离职的日期是哪天,以便日后出现问题作为证据使用。也就是说,如果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,也就是说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,未足额发工资,不给劳动者上保险等情况,员工是不能说离职就离职的,必须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。员工是不能说走就能走的。劳动法不仅仅是保护劳动者一方的,对于用人单位依然是要进行保护的,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性为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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