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辞职问题

公司被其他公司合并,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?

时间: 2019-06-29 14:37:54阅读:

【问题】老板开了两个公司。前几年老板把这两个公司合并成一家公司,我就跟着到新的公司去工作了。新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,还是用以前的劳动合同。现在劳动合同到期,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?我原来的工龄还有效吗?

【解答】

1.《劳动合同》第34条规定,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。新公司继承了原来两个公司定的权利义务,也继承了原来的劳动合同。所以,原来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。

2.在合并的时候,如果以前的公司没有向员工支付过经济补偿金,那么前面公司的工龄就要连续计算。例如,前面公司的工龄是3年,在新公司又工作了3年,那么总的工龄是6年,要补偿6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
公司被其他公司合并,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?

3.总的来说,只要是公司把员工派到新的公司去工作,使用人单位发生了变化,而前面又没有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,那么以后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要把前后的工龄连续计算。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10条 、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》第5条就是这样规定的。

查看更多文章...
上一篇 下一篇

猜你喜欢

推荐阅读